简阳市司法局禾丰司法所把打造亮点工作作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他无我有、他旧我新、他浅我深、他粗我精”的特色工作措施,形成了以亮点工作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态势,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基础建设过硬。利用今年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契机,禾丰司法所对办公场所进行了外墙美化,内墙装修,添置了办公桌椅、调解桌椅、档案柜、文件柜、电脑、打印机、信息建设设备等,使办公室焕然一新。
二是所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了周例会、请销假、责任目标分工、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了基础资料的规范和完善,做到有分类,有活动记录,有工作剪影。为了让司法所的工作一目了然,制作了禾丰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简报,以每月的工作为主,反映司法所的日常工作情况。
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司法所按照“预防在先,调解在前”的原则,从“重在调”向“重在防”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防范上,坚持做到“三前”,即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实行村小组、村调委会、镇调委会三级调解制;成立“流动调解室”,走村入户、巡回调解,确保辖区内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了。
四是强化社区矫正。利用平台建立健全了每个矫正对象的档案,利用手机定位等科技手段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规定矫正对象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统一到司法所报到,汇报个人的思想、生活、工作等情况,并认真书写个人的汇报资料,随后进行集体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为了管理方便,除了规定的报到日外,社区矫正对象要每周周一用电话、微信汇报自己所在的位置,一周内的工作、生活情况,至今无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五是拓展普法举措。司法所运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单、宣传展板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普法教育,实现由普法载体从“传统模式”向“新兴载体”转变。在普法内容上,不仅宣传与公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加强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乡镇政府职能职责和办事时限等规定,为群众积极监督政府法治建设,检验乡镇依法办事水平,实现守法与用法的有效融合。
简阳市司法局 刘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