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教法研究室主任 徐继敏
我国已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推行依法治国,须普法先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法治素养和培养法治信仰。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须正确认识法治及法治宣传教育的地位与作用,转变法治宣传教育思路与方法。
成都已确立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成都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让法治成为成都市最显著、最核心的竞争优势。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城市建设,将良好的法治状态作为成都的标识,培育成都的核心竞争优势,这体现了对城市竞争力认识的转变,体现了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质。
灌输式是我国过去法治宣传教育较常采用的方式,教育实效并不高。《规划》提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树立法治信仰转变,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法治宣传教育需要有针对性,重视宣传教育对象的法治需求,通过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激发社会公众学法积极性,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需要社会广泛参与,特别是要发挥各类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及其他法治力量的作用。《规划》提出,建立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普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实践活动。调动各类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将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受众面,也可以提升普法实效。
领导干部是推动法治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法治信仰培养需要从青少年抓起,青少年也是普法的重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规划》将领导干部、青少年作为两类重点普法对象,并针对性地提出法治宣传教育措施,这抓住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对象和重点人群。
希望《成都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实施,能够提升成都城市法治水平,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